夥计欢天喜地地去了。
李闲端着一碗酒,小口抿着,耳朵却竖得笔直。
大堂里压低的声音断断续续飘过来。
「……说是开春就动身,往河南道去,那地方连马都养不活……」
「……薛延陀那边派了人,说只要北上,每户给三十头羊丶五匹马……」
「……颉利可汗的人都往北跑了,咱们还等什么……」
李闲面色不变,心里却翻了个个儿。薛延陀的人已经渗到长安了?这事要是坐实,比什么内迁争议都严重。
他正琢磨着怎么再往深处探一探,角落里一桌忽然有人重重拍了下桌子。
「喝个酒也不安生,聒噪什么!」
李闲循声望去,角落里那桌坐着七八个壮汉,手上全是茧子,一看就是握惯了刀的。
为首的那人正低头用刀子削着烤羊腿上的肉,动作慢条斯理。
出声的是旁边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正瞪着方才说话的那桌人。
气氛骤然紧张。
李闲心中一凛,知道自己不能再缩在门口了。他若此刻露怯退出去,下次再来,这门可就进不来了。这种地方,讲究的就是一个「胆」字。
他拎起另一坛酒,大步朝角落那桌走了过去。
「几位好汉,新酿的贞观春,请诸位尝尝。」他将酒坛往桌上一撂,一把拍开封泥。
顿时,霸道辛辣的酒香在大堂里炸开。
几个汉子的目光都被吸引过来,那满脸横肉的汉子抽了抽鼻子,脸色稍霁:「好香的酒!」
李闲笑着给众人斟上。
他注意到,为首那人始终没有抬头,刀子划过羊肉的手法极其精准,每一片都薄厚均匀,刀刃与骨头的角度分毫不差。
这是用刀的行家。
烈酒是草原汉子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好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