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三个人(2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3099 字 5天前

秦墨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李彦斌。」

那个人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类似于认可的表情。

「你很聪明。比你十五年前在宿舍里的时候聪明多了。」

秦墨的瞳孔猛地收缩。「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但方诚认识你。」那个人把双手插进口袋里,站在那里,姿势很放松,但秦墨能看出来,他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紧绷的,「方诚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合夥人。也是我的——」

他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找一个合适的词。

「也是我的另一个名字。」

秦墨的脑海里,沈牧之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突然炸开了——

「方诚丶何志远丶孙浩——他们是同一个人。」

「方诚就是你。」秦墨的声音低沉,「何志远也是你。孙浩也是你。你在用三个不同的身份活着。」

那个人点了点头。「十年的时间,三个身份。方诚是律师,负责法律层面的事。何志远是恒远地产的法务总监,负责从内部收集证据。孙浩是马建国的司机,负责——」

「负责杀人。」秦墨替他说完了。

那个人没有否认。「孙德胜是我杀的。但孙德胜不是第一个。」

「李彦斌呢?」

「李彦斌是第一个。」那个人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很轻,很平,像是在陈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但李彦斌不是我杀的。李彦斌是被恒远地产杀的。」

秦墨沉默了三秒。「你到底是谁?」

那个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扔给秦墨。秦墨接住——是一个身份证,塑封的,边角已经磨损了。

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李彦斌。

照片上的人,年轻,二十出头,脸上的线条还没有被岁月刻出痕迹。但五官轮廓,跟眼前这个人一模一样。

「李彦斌没有死。」秦墨说。

「李彦斌死了。」那个人纠正他,「2014年9月17日,李彦斌的尸体被发现在城郊的一个废弃工厂里,胸口被刻上了一个符号。那具尸体是恒远地产的人伪造的——他们找了一个流浪汉,杀了,毁容,拔掉牙齿,刻上符号,然后伪装成李彦斌的尸体。他们想让所有人以为李彦斌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