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章 张三李四,配合披风的绝学武技……(2 / 2)

去不得魔教总坛,沿着天山游玩也颇为爽利,这时节已经是冬天,天山到处都是冰雪,野兽无不膘肥体健,去丛林转一圈,抓到几只肥硕的獐子,梅兰竹菊拿到河边洗剥乾净,加上从牧民那里买到的作料,在篝火上炙烤,香气缓缓飘散,十里之内,清晰可闻。

正常情况下,没有作料,烤肉的味道不会很好,但这里是天山啊!

盛产各种烤肉香料。

牧民时常采集香料卖钱。

一只獐子做孜然烤肉,一只獐子做蜜汁烤肉,四女闲着无聊时,翻看巫行云收集的菜谱,厨艺颇为不错。

她们擅长烹煮肉汤。

最擅长的是香狸果蔬汤,用一种生长在天山附近的雪狸为食材,添加各种青菜熬煮而成,这种雪狸生有三尾,以雪莲为食,是珍品中的珍品,从上到下都是宝,肉质鲜嫩,滋阴补阳,皮毛松软保暖,是作披风的上等材料。

只不过,雪狸极为难寻,必须点燃雪莲作为诱饵,才有可能抓捕。

很多时候,点燃一大堆雪莲,什麽都得不到,赔的连裤衩都不剩。

唯有灵鹫宫这种财大气粗,从不在乎物资的超级大富豪,才能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肆无忌惮的耗费药材。

李兆廷离开前,巫行云挑选最极品的雪狸皮毛,制作成一件披风,送给李兆廷,算是答谢李兆廷的帮助。

厉胜男丶程淮秀丶梅兰竹菊,都有厚礼相赠,只不过与这件披风相比,显得稍差一些,李兆廷裹着披风,觉得这麽珍贵的披风,没有配套武技,显得有些煞风景,闭着眼睛思索武技。

最适合披风的武技是什麽?

缥缈峰——缥?·——

巫行云——云雾——

李兆廷双手胡乱的比划。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诱人的香味打断李兆廷的思考,嘴巴被烤肉包围,左边是程淮秀递来的孜然烤肉,右边是厉胜男递来的蜜汁烤肉,梅兰竹菊有的端着肉汤,还有的拿着一饺子?

昨天去牧民家中买的青稞面。

梅剑包了一些饺子。

老酒在旁边吭哧吭哧的喝酒。

糖葫芦叼着一堆内脏大快朵颐。

众人吃的正开心时,远处丛林出现两个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胖的身着红袍,腰间系着红葫芦,瘦的身着蓝色锦袍,腰间系着蓝色酒葫芦。

两人看起来四十多岁年纪,胖子笑嘻嘻的,瘦子看起来颇为冷漠。

仅仅只是从树林中走出来,迎面而来的气机,便能引动山风,篝火随之吐出剧烈火蛇,在半空转了几圈。

胖子笑嘻嘻的说道:「兄台有这麽多美人相伴,真是好福气!咱们在这荒郊野岭遇到,便是有缘人,在下想讨几口吃食,不知兄台能不能相让?」

瘦子道:「我饿了!」

瘦子为人冷漠,惜字如金,一个字也不愿意多说,正常情况下,都是胖子先说出几句话,再让瘦子收尾。

有些类似传统剧目「三句半」。

如此标志性的容貌,李兆廷一眼认出两人身份,笑道:「正所谓,来而无往非礼也,我请你们吃饭,你们是不是该请我吃饭?什麽时候请回来?」

胖子笑道:「兄台,你这件披风是万金不换的珍宝,这匹良驹是世所罕见的马王,身边美人环绕,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一顿饭算得了什麽?」

瘦子:「真小气!」

李兆廷笑道:「非也非也!我这不叫小气,而是做事讲求公平,我今天请你们吃饭,你们以后请我吃饭!」

梅剑怒道:「你们两个,叽叽歪歪说什麽呢?先吃饭,坐下吃就行!说那麽多废话做什麽?我家老爷是何等尊贵的身份,别人想请我家老爷吃饭,去庙里磕三年头,也排不到他的号!」

兰剑紧跟着补刀:「胖子,你脸上的笑容真虚假,那个瘦子看似冷漠,但说的都是实话,比你有趣多了。」

竹剑:「吃饭就吃饭!什麽荒郊野岭遇到便是有缘?你读过书吗?荒郊野岭遇到的美人,大部分是女鬼!」

菊剑:「什麽有缘无缘?我们青春貌美的小美人,怎麽可能与你这橘皮老脸的胖子有缘,真是不知羞啊!」

四女从未离开过缥缈峰,对人情世故一概不懂,宰相门前七品官,作为巫行云的贴身侍女,历来只有别人巴结她们的份,她们何曾巴结过别人?

客气话之类的,更是一句不会。

除了巫行云和李兆廷,就算天王老子出现在身前,也是照骂不误。

看似无礼,实则非常符合身份。

镇国公的侍女就是该嚣张一些。

免得被人蹬鼻子上脸。

胖瘦二人组正是大名鼎鼎的赏善罚恶使者,为发放赏善罚恶令而来,瘦子名叫李四,擅长阴寒属性心法,胖子名叫张三,绰号法外狂徒,只要是大宋律法上有的罪,他几乎都犯过——

听到梅兰竹菊的话,笑呵呵的张三面色一滞,由于他总是面带笑容,本人能说会道,相对而言比较受欢迎,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被李四压过去!

这些家伙是什麽人?

难道是高价雇佣的杀手?

不可能!

谁家杀手穿得起这件披风?骑得起血统纯正的麒麟骏马?

雍容华贵丶久居上位的气质,四个侍女嚣张跋扈的语言动作,绝非演戏能演出来的,他们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此处,二人直接坐了下来。

梅剑递过去两块烤肉。

一块孜然烤肉,一块蜜汁烤肉。

「你们俩喜欢什麽口味?一块甜的一块咸的,你们两个自己分吧!」

「多谢!」

李四冷冰冰的接过蜜汁烤肉。

张三盯着铁锅里面的饺子发呆,心说这些都是什麽人啊?富家公子,出门为何不坐马车?江湖人,能吃到烤肉就算是运气,谁闲着没事包饺子?

事实上,以侠客岛的情报能力,看到老酒的时候,就该认出李兆廷,奈何最近一段时间,李兆廷时常给老酒洗筋伐髓,让老酒的毛色越发油亮,在漆黑的夜空中,身体特徵不太明显。

再者说了,二人打听过,李兆廷带着两位美人出门,如今这位公子身边有六位美人,两个忙着争风吃醋,四个叽叽喳喳,与卷宗记载截然不同。

最后一点,李兆廷穿着打扮向来以简单干练为主,方便拔剑砍人,何曾穿过这般豪阔的披风?

就算李兆廷冬天出门穿披风,他的紫青双剑在哪?

紫薇软剑环绕在腰间,青索剑藏在什麽地方?这东西隐藏不住吧?

呃——

李兆廷刚才在为披风研究武技,背后背着青索剑比较碍事,把青索挂在马鞍旁边,刚好挂在老酒另一侧。

从篝火的方向看去,只能看到漆黑油亮的马肚子,看不到青索剑。

张三有心试探李兆廷,打开酒葫芦的塞子,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眼睛看向六个美人,没看到红色葫芦。

江湖传闻,魔教圣女厉胜男向来是酒不离手,随身携带酒葫芦,里面是魔教教主玉罗刹亲手酿造的美酒。

呃——

玉罗刹觉得,自家孙媳妇按顺序分批怀孕,下一批该轮到厉胜男了,担心影响到重孙,命令厉胜男戒酒。

酒葫芦被强行收回去。

厉胜男觉得,自己和程淮秀是相爱相杀的好姐妹,自己戒酒,程淮秀也要戒酒,把程淮秀的酒葫芦一并拿走,两人只能喝汤,连醉虾都不能吃。

梅剑哼道:「呸!你这胖子真是好不晓事!我家老爷好心请你吃饭,你却吃独食,不肯把美酒分享出来!」

竹剑:「胖子!你先前说我家老爷是小气鬼,我看你才是小气鬼!」

兰剑:「瘦子,你也有酒!一个人喝酒有什麽意思,快快拿出来!」

不等菊剑开口,李四把酒葫芦重重放在大石头上面:「这是毒药!」

菊剑:「毒药?什麽毒药能毒倒我家老爷?我家老爷,天下无敌!」

说着,一把抄起酒葫芦,从怀中掏出一个翡翠杯,满满倒了一杯。

李兆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张三李四的酒确实是「毒药」。

张三的红葫芦里面盛放的是大燥大热的烈性药酒,以「烈火丹」投入烈酒而化成,至强至烈,大补大发。

李四的蓝葫芦里面盛放的是大凉大寒的凉性药酒,以「九九丸」混入寒酒中而成,至阴致寒,湿冷至极。

九九丸内有九九八十一种毒草,烈火丹中毒物较少,却有鹤顶红丶孔雀胆等剧毒,常人只须舌尖上舐得数滴,便能致命,一枚丹丸制作六葫芦药酒,一葫芦药酒喝一个月,每次喝完药酒都要运功调息,若是多喝几口,或者错误饮用对方的酒,必然会一命呜呼。

李兆廷天生阴阳双极体,内功早已到达至阴无极丶至阳无极的极限,就算用烈火丹丶九九丸当饭吃,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最多就是影响食欲。

李兆廷笑道:「滋味不错!在大雪纷飞的寒冬,喝下一口冰雪美酒,寒气直冲五脏六腑,让人头脑清明!」

梅剑顺手夺过张三的酒葫芦,张三的武功远在梅剑之上,但他岂能与一个小丫鬟一般见识?梅剑掏出白玉杯,倒了一大杯酒,喂到李兆廷嘴边。

张三阻止道:「兄台!我们兄弟喝的是药酒,若是互相喝一口,两种药力互相冲击,华佗在世也难救命!」

竹剑讥讽道:「放屁!华佗从汉朝活到现在,怕是有一千多岁,年过千岁的老妖怪,连药酒都治不好,难道华佗浪得虚名?你这家伙真是古怪!」

李兆廷笑道:「刚喝了冷的,再喝一口热的,这才是人间美味啊!」

说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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