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凤凰斩蝙蝠(大章求追读)(2 / 2)

李兆廷摇摇头:「不行!如果我束手就擒,我们两个都会死,如果陆小凤被你杀死,我会为陆小凤报仇!

一个人死,好过两个人死!

陆小凤这王八蛋主动寻死。

如果我非要救他性命,阎罗王肯定会怪罪我,我得罪不起阎罗王。

陆小凤,安息吧!

逢年过节我会给你烧香!

我给你烧五百个纸扎美人!

让你在阴曹地府享尽艳福!」

「蝙蝠公子」被气的说不出话,陆小凤问道:「你能不能放开我,我好想和他拼了,我弄死这个王八蛋!」

「蝙蝠公子」正要训斥,张开嘴却变成一声惨叫:「啊~金蚕蛊!」

话音未落,李兆廷五指连弹,射出十几枚冰片,所有人都觉得蝙蝠公子会被剑气射成筛子,没想到冰片并未洞穿此人身体,而是融入经脉窍穴。

生死符!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蝙蝠面具被他抓下来,露出庐山真面目,正是原随云的书童丁枫。

在凤尾帮总舵的时候,陆小凤根据蝙蝠岛这个名号,猜测蝙蝠公子必然是个盲人,有如蝙蝠,听声辨位。

当时在场的盲人有两个。

原随云!

萧廷!

陆小凤不能确认谁是蝙蝠公子。

后来在海上遭遇海难,误打误撞遇到原随云,猜出他是蝙蝠公子。

这是猜测,没有证据。

江湖不是陆小凤的一言堂。

陆小凤需要证据。

丁枫就是证据!

原随云再也无法隐藏。

陆小凤从网兜中站起身子:「这张破网真难受,若不是为了诱敌,我真的不想做入网之鱼,真他娘难受。」

丁枫面目狰狞的问道:「我明明点了你的穴道,你怎麽可以行动?」

蓝凤凰冷笑:「陆小凤以灵犀一指名传江湖,江湖中的点穴名家,陆小凤至少排在前五,就凭你这点本事,也想点中陆小凤,你算是什麽东西?」

原随云问道:「李兆廷,你们是怎麽进来的,蝙蝠岛的护卫队呢?」

「是我带他们进来的。」

金世遗主动站出来:「我不管你有什麽算计,你挖人眼睛,逼良为娼,今日拼得一死,我也要取你性命!」

陆小凤道:「李兆廷,不是我与你争名夺利,原随云必须交给我!」

李兆廷主动后退半步。

「多谢!」

「咱们俩用说谢谢吗?」

「回去请你喝酒!」陆小凤紧紧盯着原随云,「杀了我,你能活命!否则我会杀掉你!你只有一次机会!」

原随云淡定的说道:「陆小凤,李兆廷的分析半点没错,你意气用事,喜欢生死一线的刺激,实话实说,我至少有三十三种绝技能够取你性命!」

「哪三十三种绝技?」

「东瀛甲贺谷的大拍手丶密宗黄教的大手印丶失传已久的朱砂掌丶蜀中唐门的毒药暗器丶巴山回风舞柳剑丶少林降龙伏虎罗汉拳丶武当的流云飞袖丶辰州言家僵尸拳丶彭家五虎断门刀丶北派正宗鸳鸯腿,血影人的轻功……」

蓝凤凰讥讽道:「原随云,我觉得你最大的本事是吹牛丶厚脸皮!」

原随云点点头:「如果算上吹牛和厚脸皮,我精通三十五种绝技。」

陆小凤伸出食中二指:「我精通的绝技只有一种,你应该很清楚!」

原随云道:「江湖传闻,陆小凤的武功是在市井中东学一招丶西学一招胡乱学来的,就连你本人也不知道自己会多少招数,只是每逢生死决斗,都能在不经意间,用出最契合的招数。」

陆小凤道:「吹嘘罢了!」

原随云道:「你整天管闲事,江湖中一半是仇人,一半是朋友,却能无病无灾活到现在,这绝不是虚言。」

「我只会一招。」

「什麽招?」

「要你命的招数!」

陆小凤弹指点向原随云脑门。

原随云挥手一招罗汉拳,与陆小凤以硬碰硬,两人在半空一触即退,速度快的看不见身形,只能看到残影,陆小凤身如彩凤双飞翼,原随云连续用出十几门绝学,全都练得炉火纯青。

李兆廷在旁边观战。

江玉燕提刀杀向诸位宾客。

「你……你要做什麽……李大侠,我们只是顾客,是来买东西的!」

一个满脸麻子的家伙胡乱叫嚷。

江玉燕眼中闪过幽绿色光芒,不屑的看着他:「没听说过夜眼吗?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看在眼里,你是临城血案的凶手,你出价最是坚决果断,原随云提到会为你保守秘密的时候,你下意识松了口气,搓搓手指缝的污泥!」

「我……我不是……我……」

「我刚刚学了一招刀法,需要找武林高手练刀,请阁下指点一二!」

鬼彻出鞘,迎风一刀斩。

满脸麻子的凶手身首异处。

另一头,金世遗丶蓝凤凰等人也根据在拍卖场看到的内容,找寻必杀无赦的恶棍,一个个把他们揪出来。

「你是『单掌开碑』赵刚?你的丑态我都看到了,准备好死了吗?」

金世遗取出拐剑。

先前在搜查蝙蝠岛时,金世遗遇到一个可怜的妓女,她双目被挖,关在黑漆漆的房间中,尽是绝望,但当她无意间触碰到赵刚的鼻烟壶,立刻涌现出一股生机,鼻烟壶上的雕刻很像她家乡的远山,她恳请留下这个鼻烟壶!

赵刚毫不犹豫的拒绝,对那个妓女拳打脚踢,金世遗故意弄出动静,把对方惊走,却没来得及追杀此人。

现在要补上一个时辰前的遗憾。

金世遗不是心慈手软之辈,自幼坎坷经历让他性格偏激,嫉恶如仇,面对助纣为虐之辈,必然拔剑斩杀。

李兆廷听到这个名字,回头看了对方一眼,怒道:「你也配姓赵!」

李兆廷对「赵刚」这个名字有发自内心的好感,听到金世遗的话,怒火难以抑制,弹指射出两三道剑芒。

「我这就改姓,改姓李!」

赵刚被吓得一哆嗦!

「去你妈的!你也配姓李!你连阿猫阿狗都不配!自己撞死去吧!」

撞死是不可能撞死的!

决死一击,或许能拉个垫背的。

金世遗不会给对方这个机会。

张嘴吐出一口唾沫,毒龙针打碎对方一只眼睛,拐剑挥剑横扫,鲜血迸射向半空,斗大的脑袋落在地上。

金世遗在尸体上翻了翻,找到一枚鼻烟壶,对李兆廷拱了拱手,去解救那些可怜人,李兆廷使个眼色,蓝凤凰和江玉燕一起去,免得被人偷袭。

原随云与陆小凤的争斗,从出手开始便是白热化,两人以快打快,轻功尽情施展,尽情闪避,尽情蓄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这句话非常俗气,但最有道理。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失去视力对武者打击极大,高手武者的武感能在一定程度上取代视力,但长期保持高强度武者感官,对精神损耗非常大。

盲人可以成为高手。

原随云丶萧廷丶花满楼,都是有名的盲人高手,但相比于整个江湖,数量太过稀少,身残志坚说起来简单,能做到这四个字的可谓十万中无一。

原随云一定会受到影响。

越是激烈战斗,视力影响越大。

陆小凤头脑越发清明,全身精气神凝聚在食中二指,一击必杀,原随云只有一次机会,陆小凤也不例外。

两人都在找寻机会。

一边舍命相搏,一边凝神蓄力。

听起来是天方夜谭,两人却在不知不觉间完成这个过程,就在两道身影四百一十一次交错而过时,原随云右手并指成剑,点向陆小凤胸腹要害。

清风十三式!

华山派至强传承。

华山派凭此成为剑派魁首。

以有招之势,凝聚无招之意。

剑势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不含半分烟火气,也没有半点杀机。

陆小凤食中二指轻飘飘上挑。

灵犀一指。

心有灵犀一点通。

原随云的剑指被陆小凤夹住,被灵犀一指夹住的武器不可能收回去,强如原随云,也被陆小凤停滞一瞬。

一瞬时间就足够了!

陆小凤左手轻轻一弹。

原随云方才凝聚的清风剑气,被陆小凤借走一缕微风,清风徐来,原随云脖子上炸裂开一条鲜红的血线。

「我赢了!」

陆小凤收起手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