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头。
陈法看到这一题,眼睛却微微一亮。
他没有急着写判词,而是在草纸上写下几个字。
「危险控制权。」
陈法冷笑一声。
很多人断案,只看谁被打了。
甲被人打了,所以甲是苦主?
错!
真正要看的是危险由谁制造,危险由谁控制,谁能最快让危险停止!
若甲牵的是温犬,丙无故击甲,自然是伤人,要受罚赔钱!
可甲牵的是烈性獒犬,还违禁入市,不束口笼,獒犬扑童时,甲手里的绳索就是生死之绳。
这一刻,甲就不是单纯的路人。
她就是危险的控制者。
若她失控,危险便落到幼童的咽喉上。
陈法直接提笔写道: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甲是否受伤,而不问幼童是否将死,则是轻人命而重脸面。」
「若我大乾律法只问丙是否打妇人,而不问丙为何打丶打在何处丶打到何度,则是以死板之礼杀活人。」
「学生以为危急之时,当制危险之源,方为正理。」
「犬为害,主控犬。」
「制主以制犬,非无端伤人,乃是一等一的避险之术。」
写到这里。
陈法笔锋一顿,又补了一句。
「然此理不可滥用。」
「若人人皆以擒贼先擒王为名,先殴犬主丶后殴车夫丶马夫之类,则法必乱。」
「故学生以为,须同时具备三事。」
「第一,危险迫在眉睫。」
「第二,制其人确为最快止险之法。」
「第三,所用力量未明显超过必要。」
「三者缺一不可!」
写完之后,陈法的嘴角微微勾起。
高阳这题是把紧急避险这一条带到了现实,这绝不是文绉绉写一句「两害相权取其轻」就完了。
真正的避险,是一只獒犬已经扑向孩子咽喉,可你只有一瞬,你是先跟犬主讲理?
还是一拳打翻她,夺绳救人?
这才是法。
这才是活的大乾之法!
整间明法科考区,已经没人敢小看后面的题了。
因为所有人都发现,高阳的每一道题表面上是在问罪名,实际上都在逼他们回答一个更深的问题。
王法到底在保护什么?
究竟是保护一张形式上的脸面?
还是保护一个即将被獒犬咬死的孩子?
若连这都答不清楚,那便不配明法!
王景行答完这一题后,整个人也彻底沉默了。
寺庙吞田。
宗族压法。
恶霸持刀。
完美诬告。
紧急避险。
狠!
太狠了!
他们明法的考生,这是犯天条了?
然而。
就在这时。
一道声音骤然从贡院的另一头响起,整个明法考场全都听到了!
「哈哈!」
「世间竟有如此之阴间的题目?哈哈哈!」
「出题给我出点好的啊,我操啊!」
一时间。
所有人全都看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双目愕然。
贡院之内,谁都不准大声喧哗,否则就要赶出考场,剥夺考试资格,终生不得录用!
甚至严重扰乱秩序者,还要被打入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