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普通百姓家,绝对是非常不错的。
可惜,贾敢战死,朝廷虽说给了一点抚恤,但到手就没多少了。
贾敢的丧事,贾沈氏觉得不能说风光大葬,可也不能太寒酸,因此耗费了大半的积蓄。
现在少了贾敢的收入,贾沈氏自然更要省吃俭用。
尤其是自己这个儿子大了,到了娶媳妇的年纪,没银子如何娶呢?
送女儿去贾府,一是省了吃穿用度的开支,再则过两年还能给家里赚点,在贾沈氏看来简直两全其美。
「挺大的功劳。」贾琛琢摸着需要给自己母亲吃颗定心丸,好让她不要再为银子发愁。
那些金玉首饰,贾琛并未拿出来,他怕吓到母亲。
这两百两都已经让母亲不敢相信了。
以后再找机会说明不迟。
贾琛暂时不想将这些首饰变现,哪怕到了京城,自己拿出这些去典卖也是非常突兀的。
一个不好就有可能被当做偷盗来的赃物。
毕竟这些东西来路不好多说。
需要慢慢变现,还得找一个安全的渠道。
而且,对于这笔首饰,贾琛心中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那就是作为备用资金。
前山堡的规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如果说按照百总满额给兵,不过一百人。
一百人想要守住周长一里的堡城够呛,人手不够。
这样的屯堡,按照标准得有三百驻军。
百总的话,是没有这么多兵的。
所以上面让自己任屯堡官,其实变相提升了自己的权力。
屯堡官下是可以统领百总的,至于几个百总,就看下面有多少兵了。
如果有三百人,贾琛觉得自己这个屯堡官就相当于一个把总了,甚至比大部分把总的人马还要多。
就比如那个高沟,他手中的兵也就200来号。